法律问答

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产权
2022-12-02 16:4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审查房屋托管公司是否具备工商执照与资质证书;注意对日常管理进行约定;对招租事项进行约定;对承担房屋中途空置期风险进行约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 房屋托管协议要注意如下问题:
    1、协议主体必须适格;
    2、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要注意的其他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房屋托管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是:
    1、主体必须基于订立协议的资格;
    2、协议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意思表示真实;
    4、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4、要注意的其他问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第九百五十八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纪人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行纪人与委托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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