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相邻通行必经路被邻居占了多年造成通行不便排水不便

业主维权
2022-12-02 20:34: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妨害通行致人损害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而产生的纠纷,应当对被害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公共道路管理人无法证明自己已经尽到应尽的职责,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侵犯相邻权,有下列后果:
    1、当侵犯的是通行相邻关系,那应该排除障碍,提供通行方便;
    2、当侵犯的是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和用水方面的,造成损失的,应该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第九百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 妨害通行的侵权责任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
    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