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企业重整和破产一样吗

企业法律顾问
2022-12-03 07:12: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为:
    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
    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
    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
    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八十八条
    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九条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 公司破产重整在公司还能拯救的情形下,优于破产清算。若是重整的方案通过,公司就能够继续运营,股东也许可以获得利润。破产清算之后,公司就只能注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第九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
  • 企业重组不是要破产。企业重组和破产都是企业资不抵债时可以采取的办法,企业在选择重整以后,如果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可以转为破产程序。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八十八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第八十八条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