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申请仲裁延期开庭的理由是什么

劳动仲裁
2022-12-03 07: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延期开庭只要在开庭前申请即可。延期开庭的法定理由有: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进行开庭的正当理由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包括: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以及出现的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 仲裁的开庭程序:先由仲裁庭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等事项;然后到期后准时开庭,由各当事人参与庭审;再在仲裁员的主持下进行陈述和辩论、质证;最后依法进行调解或者作出裁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第三十八条
    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质证和辩论。
    质证和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第四十二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

    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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