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合同违约纠纷
2022-12-03 08:3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合同一方利用另一方缺乏专业判断或危困状态不能判断的情况,与其订立合同,认定为显示公平。当事人可以依据显失公平,请求认定合同无效,以此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 合同显失公平的认定标准是:
    1、一方获得的利益或另一方所受损失违背法律或者交易习惯等综合衡量;
    2、订立合同时,一方利用其优势或者对方轻率、没有经验,或另一方对合同的相关内容缺乏认识的能力,因为某种急迫的情况,并非出自真正的自愿而接受了对方提出的合同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合同判定不公平的方式是:由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书证、物证等材料证明合同不平等,损害当事人利益;然后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认定,如果属于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同的成立显失公平的,就可以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