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承租期内承租人可以退租吗

房屋租赁
2022-12-03 09:20: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能退租,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出现合同中约定的事由;
    2、出现不可抗力的事由;
    3、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的;
    4、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的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 在房屋租期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如果是由于承租人自身的原因想要退租,一般可以退租,但承租人属于违约,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但需要按照租房合同上的约定进行赔偿。除此之外,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或者出现租赁物危害健康等情形时,承租人可以提前退租,并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第七百二十九条
    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