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应有哪些

房屋买卖
2022-12-03 09:2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是首先应详细了解房屋的产权性质,其次注意查看房屋有无质量问题,最后应当聘请专业人士对合同进行审核起草,以规避合同订立时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包括:
    1、购房合同是否办理了相应的登记等手续;
    2、合同的主体是否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合同的内容是否违法;
    5、是否违背公序良俗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签订购房合同要注意的内容主要包括:
    1、注意房产证办理的约定要明确具体;
    2、注意房屋的位置及面积大小是否与实际一致;
    3、注意房屋质量;
    4、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等方面要明确具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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