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医疗社保卡停了,还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2-12-03 10:52: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医保卡停交后,需使用的话,满足以下条件还可以报销:如果断缴的时间在3个月之内,那么这个月续交了医疗保险,下个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如果断缴时间超过3个月,需要连续缴费满6个月才能重新享受医保待遇。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社保卡里的钱用完了那么代表着个人医保账户上可以报销的金额全部使用完毕,再要报销医保的就需要个人用现金支付。就不能在使用社保卡买药之类的了,只有等到再缴纳社保之后卡内有余额才能去使用。

    法律依据:
    《实施若干规定》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 社保卡实时结算后就相当于报销过了,医保部门不会二次报销。住院报销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报销比例各地是不一样的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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