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购房合同更名协议怎么写

房屋买卖
2022-12-03 15:2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更名协议可以写明当事人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及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 房屋更名协议书应当写明以下内容:
    1、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转让房屋的基本情况;
    3、转让价款;
    4、办理房屋更名手续的期限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购房合同应按照下列方法来更名:如果未办理预售登记的,由购房者与开发商协商,到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的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支付相关的手续费用;如果已经竣工的,则需要以赠与等方式来更名;如果已经办理了预售登记,则需提交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或者房屋转让协议来更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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