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购买二手房,房东毁约问题。上星期通过中介看中一套房子,当时由于房主在外地,我们和中介与房主的父母签订了合同,交了2万的定金,并合同写明如有违约,违约方需承担房款的20%的违约金。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他们儿子,签合同的是他的父母,在我们面前电话同意委托他父母的。现房东毁约,嫌价格低,不卖了。我想问一下这份合同有效吗?

2019-04-25 06:52:4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房产中介出现故意隐瞒交易信息,提供虚假交易材料,或怠于履行自己义务等非归责于卖方或买方的原因,导致交易中断不能继续履行,以至于损害了交易双方的实际利益。
    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事项,或者服务未达到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约定标准的,不得收取佣金。
  • 二手房买卖买方和卖方违约规定如下:

    根据二手买卖定金法则:

    1.买方违约,卖方没收买方全部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卖方违约;
    2.卖方需支付买方2倍的定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备注:尽量不要违约。

  • 一、双方协商确定的,从其约定;
    二、双方不能协商确定的:
    (一)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首先是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其次是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再次是相同区域内房屋)与买卖合同成交价之差确定房屋涨跌损失;
    (二)无最相类似房屋比照的,可通过专业机构评估确定房屋涨跌损失。认定损失的时间点应从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出发,以守约方的请求为基础,结合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确定之日以及审理中房屋的涨跌情况等,合理确定。 最后,守约方损失的认定还应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违约方能预见的因房屋价值涨跌而产生的损失以及双方是否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等因素。

  • 1、房屋买卖合同中,定金已经交纳的,定金合同成立。
      
    2、双方当事人就主合同内容未协商一致的,视为合同协商不成、合同不成立。要区分责任情况来确定定金责任的承担,即是交付定金一方责任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是接受定金一方责任的,要双倍返还定金;双方都无责任的,接受定金一方应当返还定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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