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拿自己的房子做抵押让我以我的名字用他的房子作抵押贷款有什么影响吗?

抵押担保
2022-12-03 19:48: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抵押房子,若想要加名字,必须要争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可以。因为这种行为可能增加债权人实现债权的风险。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 朋友借钱用房产证抵押一般来说是可以的。但如果以房产抵押的,应当设立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 朋友借钱用房产证抵押可以的。但是以房产抵押的,应当设立抵押登记,否则抵押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作为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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