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专属管辖,因此发生纠纷时可以依法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案件,所以也可以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辖地,合同履行地也就是工程所在地。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