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案件开庭后,没去调查取证,就判决违法吗

刑事辩护
2022-12-04 00:4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进行开庭审理的程序如下:当事人申请回避,提交证据并进行质证,当事人进行答辩,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然后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以及提交的证据作出相应的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第五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在我国开庭时,法庭调查程序为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调查是指在法庭上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的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对于民事诉讼案件的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具有相应的司法取证权。如果具有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生效裁判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等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法律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进行调查取证:
    (一)原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时应予调查未进行调查取证的: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二)生效裁判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
    (三)生效裁判所采信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
    上述由人民检察院调查所取得的证据,应当在抗诉书中予以注明,由当事人通过查阅检察院卷宗在庭审时提出,进行质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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