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动产质押需要办什么登记吗

抵押担保
2022-12-04 06:09: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动产质押不需要登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 动产质押的生效要件: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以及出质人主体资格合格;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质押合同内容应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法律禁止性规定;
    4、质物的交付。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是不需要登记的。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动产质押自动产交付之日起生效,交付即可对抗第三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二百二十六条 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民事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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