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男朋友在一起时,怀孕了然后打胎了,孩子是他的,我看到有法律说男方应该支付其手术费营养费什么的,但是现在我男朋友不给我钱,我是不是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子女抚养
2022-12-04 11: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婚怀孕不能起诉要求男方赔偿,但是如果孩子已经出生,可以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如果只是怀孕想要打胎,那是不可以要求男方支付医疗费的,所以女性需要做好安全措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能以胎儿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虽未出生但是也可以视为其具有民事权利。只不过胎儿分娩时为没有存活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因此胎儿的母亲可以以胎儿名义起诉索要抚养费,但是胎儿出生为死体的,需要返还追索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未婚怀孕男方现在不管,可以等到孩子出生后,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起诉的原告应当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还应当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