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了女方3金,然后定下了结婚日期,但女方却反悔,男方能不能要回3金

离婚财产分割
2022-12-04 19: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返还三金的法律规定是:三金属于彩礼的一部分,而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如果当事人要求返还,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后两种情形要求以离婚为条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三金的退还:三金一般以结婚为前提的赠送给女方的,因此男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的情形有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只有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之一,男方才能主张女方返还三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民法典》规定结婚三年内离婚退还男方礼金的情况有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返还彩礼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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