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是小产权房在夫妻双方有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房子卖出去了另一方该怎么办?

小产权房
2022-12-04 19:2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卖房,房子属于共同财产的,没有得到另一方同意的,当事人可以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该行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只可以向夫妻另一方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夫妻房子一方卖的能善意取得。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不知情,但支付了合理价格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
  • 夫妻一方偷偷把房屋卖了而且还办理了过户手续,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请求买卖房屋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因为房产本为夫妻共有财产,双方对于房屋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利,另一方不经同意就把房屋买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 》第十一条
    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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