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城市户口,在农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子,拆迁时能和村民亨受一样分到安置房

房屋买卖
2022-12-04 20:2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民安置房,当事人取得房子完全产权,允许转让;如果尚未取得完全产权的则不可以转让。农民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 要看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现在无非是按人口或按宅基地面积补偿,如果按人口(包括你)则有你的,否则便没你的;若按宅基地面积,如果你并非在本村生活,已经不是当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以,不是合适的拆迁补偿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 农村宅基地拆迁房分割继承是:宅基地不能继承,因为可以继承的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被继承人享有的只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拆迁房由所有权人协商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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