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手续如下:向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携带营业执照、身份证件等工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