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业主大会会议需要准备哪些工作

业主维权
2022-12-04 23:0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业主大会会议以集体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召开。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一般情况下,召开业主大会,需要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 业主大会不一定要定期开会,会议方式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一是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二是政府部门组织负责召开,三是20%以上业主申请业主委员会负责召开。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 业主大会的会议方式有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业主大会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或者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召开,应当提前15天通知业主,要求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