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留置权的效力是高于抵押权质权的吗

抵押担保
2022-12-04 23:3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留置权效力最高。无论抵押权、质押权和留置权的设立时间先后,留置权一律优先于抵押权、质押权受偿,经依法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质押权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留置权与抵押权、质权冲突时效力最高。同一动产上设立抵押权、质权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留置权优先于质押权和抵押权,有效的质权优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未登记的抵押权优先于无效的质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 留置权的效力高于抵押权和质权。三者发生冲突时,留置权效力最高。同一担保物上的多个担保物权发生冲突时,通常按照留置权、已经登记的抵押权、质押权、未经登记的抵押权的顺序受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二十九条
    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六条
    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