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2021-07-08 16:33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们在合同履行阶段的权利义务,在合同保全和履行方面我国法律予以了当事人一定的担保物权,包括留置权、质权、抵押权等。那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一、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

1、性质不同,抵押权和质押权是约定的,但是留置权是法定的;

2、具体实行不同,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实行抵押权和质押权,而留置权的实行还得经过一定的程序。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而把财产作为债权担保的标的,作为债权覆行的担保,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法律规定的程序处分该财产,并因处分所得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利。

3、质押权是指的以担保债权的覆行为目的,而由债权人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交付的物或者权利,当债务人不覆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标的物,并以处分标的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提供质押物的人叫作质押人,债权人叫做质押权人;

质押权与抵押权的区别:

(1) 标的物不完全相同,一般来说抵押权的标的物是不动产,质押权的标的物是动产或者权利;

(2)本质的不一样,抵押权上抵押人不转移标的物占有,但是质押权不一样,质押权必须转移标的物占有。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其特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对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

质押属于担保物权中的一种,抵押与质押最大的区别就是抵押不转移抵押物,而质押必须转移占有质押物,否则就不是质押而是抵押。第二个大区别就是,质押无法质押不动产(如房产),因为不动产的转移不是占有,而是登记。

二、什么是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时,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依法享有的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的留置权的定义,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三、什么是质权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留置权与质权抵押权的区别:性质不同;具体实行不同;标的物不完全相同等等。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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