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后前夫用共同房产贷款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我需要还款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2-12-05 03:5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的时候房产贷款尚未还清的,如果该房产是共同所有的,应该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如果该房屋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房贷由个人承担;离婚后房子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由夫妻先进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但大都数时候,房贷都是由取得房子的那一方偿还。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不知情的债务,离婚后不一定需要负责。如果该笔欠款没有用于夫妻家庭生活或者生产经营就不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或者是一方能够证明出借人与借款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则也不能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
    所以一方私下欠下债务,另一方不知情的,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配偶在离婚后也不一定需要负责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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