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伤残待遇的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索赔
2022-12-05 04:28: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评定伤残等级的具体标准:伤残等级需要由鉴定机构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总共有十个等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4.2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4.4
    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见附录A。
    4.5
    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 一、一级伤残标准:致使脑、眼、肺、四肢等器官功能特别严重障碍,并导致受伤人员的活动能力丧失、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等危害后果。  
    二、二级伤残标准:导致受伤人员的各种活动受限,日常生活随时需要有人帮助、不能工作等危害后果。  
    三、三级伤残标准:使受伤人员不能完全独立,需经常有人监护以及明显的职业受限等  
    四、四级伤残标准  
    五、五级伤残标准: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以及需要明显减轻工作等  
    六、六级伤残标准: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以及不能胜任原工作等  
    七、七级伤残标准  
    八、八级伤残标准:使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以及社会交往受约束等危害后果。  
    九、九级伤残标准  
    十、十级伤残标准
  •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受理办案机关的司法鉴定委托。
    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