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辞职报告落款日期写的八月三十号现在不想辞职了能拿回报告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5 10:12:3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在解除劳动关系的协议中,落款时间写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十天后是有效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离职的,落款时间写递交辞职申请的三天后即有效;用人单位存在法定情形损害劳动者权益的,落款时间写当下即有效。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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