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快递送过去无人,打电话给收件人要求放门口丢失,快递员有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2-12-05 11: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快递丢失货物如果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造成的,快递公司可以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能免责,即使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的也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 快递放到代收点丢了,如果是因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将物品随便放置而导致物品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如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代收点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三条
    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有瑕疵或者根据保管物的性质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的,寄存人应当将有关情况告知保管人。
    寄存人未告知,致使保管物受损失的,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保管人因此受损失的,除保管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且未采取补救措施外,寄存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快递把包裹放物业,丢失了的责任分配有以下情形: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擅自将快递交给小区物业、门卫签收,由此出现快递遗失的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收件人已经同意由小区物业、门卫签收快递,物业公司和业主承担责任;法律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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