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再出售不用等五年交税。根据法律规定,房产在办理
法定继承变更时,无需缴纳契税。对于非
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
征收契税。
继承之后出售的,则按一般规定交税。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
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