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承担
连带责任的情况有:根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
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