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小包工头,我们是搞高空作业的,有个工人临时用一天,早上去了还没有干过就掉下来我有没有责任

工伤索赔
2022-12-05 21:31: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雇员在工作中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雇主承担侵权责任,雇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承担:作业人应对受害人承担赔偿损害责任,但是损害是由于受害人故意造成的除外;也就是说即使损害仅因受害人的过失引发的,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仍要承担对受害人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只要存在损害事实,行为与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行为人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高度危险作业适用无过错归责原则,即使损害是由受害人的过失或重大过失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如果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则不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
    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七条
    民用核设施或者运入运出核设施的核材料发生核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核设施的营运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战争、武装冲突、暴乱等情形或者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八条
    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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