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下,女方4月份收的彩礼至今没有给户口本当时已经怀孕了,4月份在家办的酒席,女方父母谁都没有参加婚礼,5月份突然孩子流产了,未出满月女方爷爷没了的当天连夜回家吊丧,至今没有回来,现在男方要求退换彩礼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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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情况彩礼不需返还:男女双方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并且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给付彩礼方,没有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彩礼已经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男女双方未办理
结婚登记手续而
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
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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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没有领证,不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即使举行了婚礼也没有离婚的问题,女方在双方分手后应该要退还彩礼。法律规定,如果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男方当事人请求女方当事人在分手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对于男方的诉讼请求应该予以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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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的,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和酒席钱。但是如果双方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或者男方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己生活困难的,可以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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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