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哥俩,宅基地在父母明下,我要出资盖房,怎么分开宅基地

土地纠纷
2022-12-06 09: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请问当地的土地部门确定
  • 宅基地一般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是个人财产,而属于集体财产。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方式:一般需判断宅基地建房申请书上核准的申请人是否为夫妻双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是建房上的申请人,即该房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要求分割。
    如果不是双方,则不属于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子女出全资在父母的宅基地上建房产权是父母的。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房屋产权与土地使用权同时登记原则,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不可分离,宅基地使用权归属父母的所建房屋一并归属父母,不因子女出资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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