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民工给老板干活受伤,老板脱着不管咋办

工伤索赔
2022-12-06 10:24: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在工地上受伤老板不管可以找劳动局下属的劳动监察大队。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农民工打工受伤向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农民工打工受伤的,可以依法去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工伤赔偿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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