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定制了一套家俱,衣柜书柜连桌子,到货后发现门板款式与定购的样品不一致,而且书柜实物尺寸还有几处与图纸尺寸不符,出现错误,无法达到预期设计效果,我要求全部退货,而商家以定制产品不退不换为由不给退货,只给重新制做和少许的延期赔偿,我要求退货可以吗?耽误我使用可以进一步要赔偿吧?

消费者维权
2019-04-25 12:29: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家不予退款,消费者如何维权
    我来答: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条解读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依法请求惩罚性赔偿。”这是我国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之后,首次在民事基本法中明确的惩罚性赔偿规定,这是针对产品生产商、销售商故意侵权的产品责任,即明知产品有缺陷有可能造成损害,却仍然将其投放市场放任造成损害,而且造成了他人生命、健康损害的后果。
      但是,具体如何计算惩罚性赔偿金,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尚需由法官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予以确定,其赔偿数额需达到惩罚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生产商及销售商的目的。
      案例分析某不法制药厂生产出某批减肥药,其明知该药的成分及制药原理中达不到正常减肥的效果,还会造成服药人严重腹泻、厌食等健康损害,仍将该批减肥药投放到市场;某药品销售商家明知该制药厂无该批减肥药的制药批文仍进购该药,并投放各种媒体广告大肆宣传其减肥效果,对消费者高价销售。
    一些爱美的消费者服用了该减肥药之后虽身体消瘦了,但出现了严重损害身体健康的侵权后果。  一些消费者可能会因维权太麻烦或者迷信减肥成功等原因不去维权,最后即使厂家赔偿了少数维权的消费者,厂家仍可以获得非法利润。
    但有了惩罚性赔偿金,不仅可以对该非法制药厂家及销售商家予以惩罚,并且可以调动受害人的维权积极性,用惩罚性赔偿打击非法制售违法药品的生产商、销售商。  维权提示消费者从侵权责任法实施之后,只要满足生产商或销售商恶意生产销售缺陷产品并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两个条件,即可以请求获得故意侵权的生产商、销售商给予比其受到的实际损害高出一倍或几倍的高额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消法第25条规定了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四加一”情形:消费者定作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以及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实践中,针对经营者擅自扩大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的问题,暂行办法根据商品性质,在综合考虑保护消费者权益和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补充了以下三类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或者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或者有瑕疵的商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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