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现在所在的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上面写工资为当地最低标准1780,但是公司又额外写了一个绩效考核,基本工资写的3000多,我们是单休,这种情况加班工资按照1780的标准计算,请问合理吗?

讨薪
2022-12-06 13:20: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是按照合同上约定的方式发放的,不用另外计算。但是如果加班了的话,需要在工资基础上加上加班费。就是每月所得工资。如果是计件工资,那按照实际的劳动成果计算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均未约定的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实行计件工资的,应当以法定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员工的加班工资基数可按照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标准来核算;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不明的,双方可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按集体合同的约定来核算;集体合同也无约定的,则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来核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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