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一辆营转非的教练车,报废年限十年,还有两年半,但是车况很好公里数也不多,请问十年后可以延期报废吗

消费者维权
2022-12-06 13:22: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2013年5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在2013年5月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也需执行现行报废年限为10年的规定。在2013年5月1日前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在2014年4月30日前予以报废。
    在用教练载客汽车转为私人,改变使用性质的,仍按照教练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执行。根据新规定,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达到报废标准后要求继续使用的。
    不需要审批,经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定期检验2次,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
  • 汽车报废的年限是: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其他根据法律规定的车辆年限。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十一)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

    第七条
    国家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
    (七)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行驶60万千米,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50万千米,大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60万千米。
  • 车辆使用报废期:大型或中型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十五年,其他小型和微型的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为十年。如果是营运客车与非营运客车相互转换使用,非营运客车也按照营运客车的报废标准,报废年限均为十五年。
    非营运客车转为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缩短到十五年。
    法律依据: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
    (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
    (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三)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四)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
    (五)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大、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
    (六)专用校车使用15年;
    (七)大、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轿车除外)使用20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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