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跟我男朋友今天贷款买的房子,首付一人一半,今天领的结婚证,可是我后悔了!该怎么办!这个房子我们该怎么处理

房屋买卖
2022-12-06 14:2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贷款购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在离婚之后可以归一方所有,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并剩下的贷款应该由获得房子的一方继续偿还。如果不是夫妻共同财产,那就可以不用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按揭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离婚时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一般来说对于还没有还完贷款的房屋,可以由一方获得所有权,然后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获得所有权的一方需要继续还贷款。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结婚登记前购房和办理产证的财产认定:首先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不动产登记一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第二款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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