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探视权的相关规定有:
1.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探望子女如果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