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在超市上夜班,工作八天,说好的一点下班,每天晚上都延迟到两点,工资说好的是底薪3500,有另外补贴,结果是综合3500,昨天晚上提出离职,超市老板结了8天的工资,现在说因为我离职没有交接工作即盘点仓库,所以导致他要请专业人员盘点,现在让我赔偿他1千元

讨薪
2022-12-06 16:41: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列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加班费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来发工资的;或者解约后,未依法给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包括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员工的工资;拒绝支付给员工加班工资;向员工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或者解约后不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在下列情况之下用人单位要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单位拒付加班工资的;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劳动报酬的;或者单位与劳动者解约后,不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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