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中断

劳动仲裁
2022-12-06 21: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诉讼时效中止或者中断的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当事人因法律规定情形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发生了法定情形,例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等情形,于是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归于无效,在法定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再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期间,因发生法定事由阻碍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诉讼依法暂时停止进行,并在法定事由消失之日起继续进行的情况,又称为时效的暂停。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