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邻居将门内开改为外开,不仅侵犯了隔壁邻居的合法权益,且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今天隔壁邻居准备进户就被外开门撞到,对方无内疚之感不说,态度极坏,扬言撞伤验伤,我就是这样开门~面对如此不讲理的,该如何是好?望各位大师指点迷津!

人身损害赔偿
2022-12-07 07:0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受到人身伤害的,应当在第一时间进行就医处理,并保留现场痕迹,必要的时候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让警察固定证据,如果因此产生财产损失的,可以提起相关的侵权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 若邻里之间发生纠纷,是可以报警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分情况而定。在没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前提下,即使邻居没有签字,也是允许正常的房屋翻建或者维修。如果有损害邻居的相邻权的,必须与邻居进行协商,得到邻居的同意。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九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