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农村建房要什么手续

土地纠纷
2022-12-07 08:16: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农村盖房需要的手续是:建房户提出申请,填写建房申请表;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镇政府进行初审;张榜公布初审意见,报县级机关联合审批;县国土资源局收取建房保证费用,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镇政府现场查验,实行建设全程管理;建房户申请竣工验收,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 农村建房政策: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3、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 农村宅基地建房需要以下手续:

    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张榜公示;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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