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民事诉讼不同法院级别管辖的范围是什么

2022-12-07 08:3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是指审判管辖中的一种,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管辖范围的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意思是,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在管辖范围上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院级别管辖的意思是,各级审判机构对第一审案件在管辖范围上划分。主要根据案件性质、情节轻重和影响范围大小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等第一审民事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 人民法院管辖民事案件的范围: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同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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