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无合同的临时工工作时意外受到伤害,是不是雇佣方承担全部责任。做有意外保险,

2019-04-25 14:1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自劳动法实施,没有正式工与临时工之分,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享有平等的权利。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属于实施劳动关系,不改变属于职工工伤的性质,赔偿项目按“正式工”可以税前列支的,就应当税前列支。
    劳动部办公厅
    《对的复函》
    劳办发〔1996〕238号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关于临时工等问题的请示》(渝劳发〔1996〕5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关于是否还保留“临时工”的提法问题。《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名称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但在劳动合同期限上可以有所区别。

  • 1、临时雇佣没签合同,没有任何影响,只需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2、你哥无需承担责任;
    3、不能认定为工伤,因为雇主没有营业执照;
    4、即便不是工伤,医疗费用需全部由雇主承担;
    5、除了医疗费以外,还需赔偿所有的误工费、护理费、鉴定费、营养费、交通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相关费用;
    6、雇主不受承担医疗费,可向法院诉讼解决;
    7、无需报交劳动局。
  • 意外伤害保险的主要险别:  
    (一)按投保动因分类;  
    (二)按保险危险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保险期限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四)按险种结构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 一、物业管理对财物保管责任承担:
      
    1、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有特殊约定的,依约定处理。
      
    2、 物业服务合同对财物保管未作特殊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履行了正常的安全防范义务,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与物业管理企业明确约定为车辆保管合同关系,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善造成车辆丢失或者损坏的,由物业管理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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