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办离职了,以后公司又扣除我的住宿费,说平摊,只住了七天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0:58:1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员工擅自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赔偿,公司可以扣除其部分工资作为赔偿,但每月扣除的数额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
    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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