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业单位解除工作有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2-07 12:1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符合法定的情形,劳动者能获得经济补偿金,例如用人单位依法实施经济性裁员、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劳动者依法单方面与单位解约;单位主动提议与劳动者解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以下情况下可获补偿金: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被迫离职的、用人单位提出动议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性裁员的、劳动合同因期限届满而终止的、劳动合同因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丧失而终止的,均可获得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解除劳动后,能不能领到经济补偿金,要看公司是否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公司没有违法的情况下,不存在经济补偿金的说法,经济补偿金是公司违法解除才应当支付的,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三种情况: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根据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制定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具体办法为: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制度额外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按1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制度额外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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