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误导签的合同是不合法的。如果该合同符合欺诈或者重大误解等可撤销的情形,受欺诈方或产生重大误解的行为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合同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