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律知识

合同欺诈行为是什么

2022-05-04 19:10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有人想要进行合作的,可以通过协商签订合同来确定各自的合作关系,但是有时候有些人会进行合同欺诈。那么合同欺诈行为是什么?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合同欺诈行为是什么

  一、合同欺诈行为是什么

  (一)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或误导对方基于此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以签订合同达到欺诈的目的。

  (二)合同民事欺诈行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虚假的质量欺诈行为;

  2、虚假的商品标识欺诈行为;

  3、虚假的合同主体欺诈行为;

  4、虚假的宣传欺诈行为;

  5、虚假的价格欺诈行为。

  二、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合同欺诈

  我国刑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数额较大”的起点是:20000元《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对他方当事人故意做虚假陈述,或者故意隐瞒事实真相,诱使他方当事人陷于认识错误而与其签订合同的欺诈行为。

  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都有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不当利益的行为,但二者却有明显的差别。民事合同欺诈中,行为人之所以采取欺骗方法,其目的是通过欺骗的手段,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获取履行合同的民事行为,从而产生合同利益。虽然有欺诈的故意,但行为人并非不愿履行合同,有一定的履行合同的诚意,并且有民事内容的存在,虽然可能最后无法履行或者无法完全履行,但会做一定程度的努力,其主观目的是合同利益。合同诈骗犯罪中,其主观上是想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的财物,而不是占有合同利益。合同诈骗的行为人从一开始就不打算履行合同,根本不作任何履行合同的积极努力,其目的就在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还有一种行为,不属于上述的任何一类,但仍然造成卖方无法收回货款,比如因为资金紧张、财务危机付不出货款,或者因为卖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双方未对争议达成解决方案,导致买方拒绝付款,形成货款拖欠问题。

  之所以我们要区分这三个概念,是基于这三种类型的问题适用法律不同、解决途径不同、管辖机关不同,错误的定性将会给问题的解决设置巨大的障碍。

  三、遇到合同欺诈该怎么办

  合同诈骗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当一只遭受到合同诈骗的,第一时间应该报案,并且请求银行将涉案的银行账户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合同欺诈行为是什么的相关知识,综上,对于合同欺诈,就是合同一方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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