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情人关系已断,他老婆要起诉我说第三者破坏家庭,她起诉有用吗

婚外情
2022-12-08 09:38: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原则上是不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的,若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则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构成的重婚罪的,第三者只会受到道德上的谴责,没有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破坏别人家庭一般属于伦理道德行为,不可以起诉他;但如果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则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第三者给家庭造成伤害的,不可以起诉她,因为我国法律没有对第三者进行约束。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应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七条
    承担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对于当事人基于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不予支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