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下个月合同期满,公司通知我重新签定合同。但是合同的主体甲方变更了名称,将以前的股份有限公司。变为责任有限公司,请问,我不想去签能有一定的经济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25 16:17: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变更企业名称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变更注册资本需要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2、公章、财务章、法人人名章(银行预留印鉴卡)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IC卡
    4、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本次增资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历次验资报告复印件、
    9、历次章程复印件
    10、最近一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11、开户许可证原件
    12、基本户空白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支票密码、密码器、网银(包括用户名密码)
    13、基本户空白其他单据、印鉴卡及所有银行的相关材料
    14、本次增资比例
    15、座机  手机
    16、机构信用代码证 变更经营范围需要以下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 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化。这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投保人的变更,二是保险人的变更,三是被保险人的变更。  投保人的变更在商事合同中是经常发生的,它的方式是通过保险单的转让来实现的。
    具体地讲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记名的,投保人以背书形式转让;不记名的,投保人将合同交付给受让人就行。
    第二,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需得到保险人同意才能转让的合同。就是说,投保人一方变更主体应当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有效。  就保险人的变更而言,一般说来,在保险合同中较少发生。
    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险人因破产或政府的行政指令将保险转让给其他保险人,这一般不需得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同意。另一种是保险业务的正常转让,一般要得到投保人的同意。
      除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之外,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变更,比如被保险人的变更,不仅很普遍,而且由投保人通知保险人一般情况下即可。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是不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拒签而解除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附: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是不可以重新签订合同的。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用人单位提出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
    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属于违法终止,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提高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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