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程承包合同有几种形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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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08 12:05: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程承包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1、具备适格的承包方和发包方;
    2、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思表示;
    3、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4、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
    1、总价固定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
    2、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 订立工程承包合同的形式有三种:
    1、总价固定合同,适用于工期不长,工程施工内容明确的项目;
    2、单价合同,以估计的工程量为依据,项目结束后,按实际量结算;
    3、成本补偿合同,业主在支付工程实际成本后,再按实现约定的方式支付给承包商管理费用及利润。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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